*ST全新:全新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ST全新资讯
2023-12-01 18:49:07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2-02


广东旭晨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旭晨律师事务所

Guangdong XuChen Lawfirm

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西新天世纪商务中心 A 座 2601、2612 号
电话:(0755)88602988 传真:(0755)88602070 邮编:518048


广东旭晨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3〕粤旭律意 16 号
致: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广东旭晨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资料。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刊登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
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刊登了《深圳市全新好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股东投票方法等事项,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题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如期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下午 2:30 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 8 号理想时代大厦
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 15:00。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2.根据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7,50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24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7,008,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687%。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136,0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16%。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

(1)公司董事;

(2)公司监事;


(3)公司董事会秘书: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