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2018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9)、《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经事后核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和提示性公告中关于现场会议的时间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6日(星期三)14:30,会期半天。
更正后: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6日(星期四)14:30,会期半天。
除上述需要更正的事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和提示性公告中其他事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五日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6日(星期四)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5日15:00至2018年9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3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于2018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议案2、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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