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重大决策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监
事会的职责。现将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累计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审议议案 9 项,对公司
的定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客观、全
面的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议案 决议
1.《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 4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 第八次会议决 现场 通过
月 26 日 4.《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议
告》
5.《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
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 4
2 第九次会议决 通讯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过
月 28 日
议
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 8
3 第十次会议决 现场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通过
月 23 日
议
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 9
4 第十一次会议 通讯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
月 28 日
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 10
5 第十二次会议 通讯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月 26 日
决议
(二)监督董事会运作及高管履职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列席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18 次,对公
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真履行监事会法人治理监督职责。
(三)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保障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不断提 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真实性和准确性。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四)推动大监督体系建设情况
不断探索完善大监督运行机制,发挥监督合力,提升监督
效能。2023 年,组织召开大监督联席会 4 次,研究议题 6 个。
经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选聘 2023 年度大监督兼职监督员共计 14 名,制定《振业集团外派专职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大监督队伍建设。
(五)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重点领域监督,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一是加强公司“阳光招采”工作的监督,拟定并印发了《振业集团招标采购监督人员管理办法》,组建了振业集团监督招标采购监督人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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