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农科技: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国华网安资讯
2018-01-10 20:07:46
  • 点赞
  • 10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1-11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1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



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此后,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2017年8月12日、2017年9月12日、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1月11日及2017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2017-038、2017-043、2017-044、2017-053、2017-056)。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