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112546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17万科01
公告编号:〈万〉2018-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18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7日。凡在2018年7月17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2018年7月17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15号文”核准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7月18日支付2017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17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品种、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利率在其存续期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0亿元。
3.债券简称:17万科01
5.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4.50%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8.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7年7月18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7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7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6.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50%
17.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年7月18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17万科01”的票面利率为4.5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4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6.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0.50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派息款到账日
1.债权登记日:2018年7月17日
2.债券除息日:2018年7月18日
3.债券付息日:2018年7月18日
四、付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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