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 CMBS 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H 代
公告编号:〈万〉2023-1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利用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拟开展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业务,并于 2023年 11 月 27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事项的无异议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模式
公司拟向六家子公司提供 14.35 亿元的借款(以下简称“股东借款”),其中四家是持有经营性不动产的下属子公司,两家是负责经营管理前述部分不动产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项目子公司”)。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拟将前述的 14.35 亿元股东借款作为基础资产,转让予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华泰资管鹏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专项计划名称以实际设立时为准,目前简称“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万科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符合发行 CMBS 一般商业惯例的增信方式。
2、债务人
股东借款的债务人是北京联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星”)、北京翰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翰御”)、北京万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御”)、北京芮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芮驭”)、福州市万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万磊”)和福州市万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万科商管”),上述六家公司都是万科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
北京联星持有北京奥林项目,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为 8.64 亿元;北京翰御持有北京住总万科广场 3 号楼的部分物业,与北京万御作为共同债务人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总额为 1.2 亿元;北京芮驭持有北京住总万科广场 4 号楼的部分物业,与北京万御作为共同债务
人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总额为 1.2 亿元;福州万磊持有福州白马路万科里,与福州万科商管作为共同债务人拟获得的万科股东借款总额为 3.31 亿元。
3、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 CMBS 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4.35 亿元。
4、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 CMBS 的期限不超过 18 年(3+3+3+3+3+3 年),每 2 年附公司提前赎回及终
止权,每 3 年附投资人回购权/回售权及票面利率调整权。
5、发行方式与时间
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的 12 个月有效期内,公司将统筹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资金使用需求等因素,自主安排发行时间。
6、发行利率
公司 CMBS 产品在无异议函核准的额度内结合当时市场情况发行,最终利率以簿记发行结果为准。
7、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但不能直接用于支付土地款(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8、增信方式
本次发行 CMBS 涵盖的六个债务人均为万科控股子公司,根据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于专项计划账户核算日,如项目子公司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资金金额未达到其各自对应的当期必备金额,万科将为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并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承担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售回的流动性支持,即根据管理人书面通知的要求,承担购回全部有效申请售回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义务。
此外,债务人北京联星拟将自身持有的北京奥林项目进行抵押,并将北京奥林项目的运营收入进行质押,为北京联星向本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提供担保;债务人北京翰御拟将自身持有的北京住总万科广场 3 号楼的部分物业进行抵押,北京翰御及北京万御拟将北京住总万科广场 3 号楼的部分物业的运营收入进行质押,为北京翰御及北京万御向本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提供担保;债务人北京芮驭拟将自身持有的北京住总万科广场 4 号楼的部分物业
进行抵押,北京芮驭及北京万御拟将北京住总万科广场 4 号楼的部分物业的运营收入进行质押,为北京芮驭及北京万御向本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提供担保;债务人福州万磊拟将自身持有的福州白马路万科里进行抵押,福州万磊及福州万科商管拟将福州白马路万科里的运营收入进行质押,为福州万磊及福州万科商管向本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提供担保。
上述增信方式符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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