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宿迁润丰投资管理
2020-12-24 18: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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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对高质量签订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可以概括为:全量签约,即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力争达到90%—95%;长签,即鼓励签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合同;分时段签,即区分峰、平、谷等时段,分时段约定电量电价,拉大峰谷差价;规范签,即参考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协商签约;见签,即引入信用机构见签中长期合同;电子签,即鼓励签订电子合同,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分为10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抓紧签订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请各地、电力企业、交易机构努力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

  二是保障足量签约。力争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合同签订保障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90%—95%。建立和完善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的激励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及时、高比例签约。保障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性电力用户用电。

  三是推动分时段签约。鼓励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通过协商,分时段约定电量电价,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提高分时段签约服务水平,赋予中小用户自主选择是否签订分时段合同的权利,明确优先发电计划分时段电量。

  四是拉大峰谷差价。交易双方签订分时段合同时,可约定峰谷时段交易价格或峰谷电价浮动机制,在发用电两侧共同施行。

  五是鼓励签订多年电力中长期合同。对一年期以上长期交易合同予以优先安排、优先组织落实、优先执行。

  六是实现信用机构见签和信用信息共享。引入信用机构见签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并将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电力信用监管。

  七是规范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合同各方应根据推荐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做到规范签约,电力交易机构和有关企业抓紧完成交易平台的适应性技术改造。

  八是鼓励签订电力中长期电子合同。全面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平台化、电子化运转,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流转成本。

  九是建立健全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配套机制。完善电力中长期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偏差电量结算机制,理顺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

  十是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落实。建立合同签订进展跟踪机制,完善合同签订工作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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