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67:辰欣药业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辰欣药业资讯
2020-10-22 17: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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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3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6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数量:5,553,871 股
回购价格区间:14.72 元/股-16.96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19 年 11 月 12 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13 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64)。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价格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6,000 万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2、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20 元/每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如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经董事会决定,则可宣布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 年 2 月 4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二)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
金额下限,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决议决定本次回购期限自本董事会决议之日提前届满,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5,553,871 股,占公司总股本(453,353,000 股)的比例为 1.23%,回购最高价格 16.96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4.7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9001.06 万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资金使用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最低限额。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回购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1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自公司首次
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53,871 股,占公司总股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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