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园林: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文科股份资讯
2020-10-19 19: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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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0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9,585,832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9,585,832 股后的股本503,174,468 股为分配基数。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根据“现金分红比例固定”的原则,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0 年 半 年度 权 益 分派 实 施方 案为: 以 公司 现 有总 股 本
512,760,3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 9,585,832
股股份)后 503,174,4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ª;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ª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10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10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0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9 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

2 01*****603 李从文

3 01*****274 赵文凤

4 06*****856 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

5 01*****729 孙 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01,269,787.20 元=503,174,468 股×0.4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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