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4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0-临 090 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9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于2020年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奥瑞转债,债券代码:128096)于2020年8月17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公司将以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10月19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5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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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3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0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10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10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10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47 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6*****772 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8*****836 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
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 08*****839 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
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08*****848
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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