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20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权益变动达到 5%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蒋琳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致其持股比例由 11.9294%(已剔除回购股份)(注:上述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下同)减少至 6.9294%,权益变动达到 5%。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蒋琳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790,25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9294%;
3、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蒋琳华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51)。2023 年 1 月 18 日,公
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计划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蒋琳华先生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503,500 股,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
股份数量已过半;同时,蒋琳华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的
持股比例由 11.9294%减少至 6.9294%,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5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蒋
琳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 9,000,00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减持计划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2022 年 1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22-
089)、(2022-092),持股 5%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
间区间(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已过半。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2022-094),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蒋琳华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到 1%。
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
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
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司当时总股本
比例(%)注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8 月 12 日 13.46 500,000 0.1666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9 月 8 日 13.01 508,000 0.1693
蒋琳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9 月 9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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