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9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5 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1 楼 1101 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慧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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