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远光软件资讯
2022-07-13 16: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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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14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2-04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7 月 5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7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德生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刊登在 2022 年 7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7 月 12 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6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4.3272 万份股票期权。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刊登在 2022 年 7 月 14 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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