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2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2022年7月12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5万份
授予人数:3人
行权价格:45.13元/股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7月12日为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该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权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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