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2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22-7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电力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3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股票 199,579,44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1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405,194.16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07,547.1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0,697,646.99 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将扣减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剩余款项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
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2BJAA5045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22-73
截至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专户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1001244329006857173 1,231,405,194.16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开户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盐城滨海南 H3#海上风电项目、江苏如东 H4#海上风电场项目、江苏如东H7#海上风电场项目、浙能嵊泗 2#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永泽、刘纯钦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