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2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权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1 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725.80 万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45 元/份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19.50 万股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3 元/股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董事会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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