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4
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 号)同意注册,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7,566,6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53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75,890.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91.98 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对公司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200462_G01号《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的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已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中信银行股份有81109010121014 38,015.51高端智能制造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分行 35270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招商银行股份有12090549101016 10,000.00高端智能制造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佛山分行 8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招商银行股份有12090549101022 智能制造创新研发
17,640.82 中心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佛山分行 8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浙商银行股份有58100000101201 4,439.46信息化升级建设项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分行 55066662 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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