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1
公告编号:2022-059
证券代码:833478 证券简称:侨益股份 主办券商:东亚前海证券
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发现公司核心员工肖志成先生和离职高级管理人员娄忠干减持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核心员工肖志成先生原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97%,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期间,肖志成先生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2,000 股,该部分股票的减持均价为 16.12 元/股,减持金额为 32,242.18 元。公司离职高级管理人员娄忠干先生原持有公司股份 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747%,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期间,娄
忠干先生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8,139 股。
肖志成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违反了其在公司首
公告编号:2022-059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文件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本人于 2021 年 6 月取得发行人向本人定向发行的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股份。”娄忠干先生在离职后半年内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公司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郑重提醒该责任人违反减持规定和承诺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
2、肖志成先生对本次减持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就该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肖志成先生将本次股票减持所得收益 26,642.18 元全部上缴公司。
3、娄忠干先生对本次减持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就该行
公告编号:2022-059
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
4、公司将督促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执行,避免再次出现股票违规交易行为。
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