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公司”及“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9 号)文件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780,000 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 6 月 2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2,33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3,11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4,200,19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18,909,803 股。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831,197 股限售股已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首次
公开发行前股东取得的,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的股份合计
21,062,000股已于 2021 年 6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股东为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039,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年 6 月 2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1,039,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 6 月 23日。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数量
例(%) (股)
1 东兴证券投资有 1,039,000 1.25 1,039,000 0
限公司
合计 1,039,000 1.25 1,039,000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限售期
(股) (月)
1 战略配售股 1,039,000 24
合计 1,039,000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泽达易盛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2、泽达易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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