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1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62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权益分派方案规定,鉴于权益分
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因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40,743,837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0,743,8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9994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最新总股本 440,743,837 股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实际
现金分红总额÷最新总股本×10=1.499940 元(含税,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
为:拟以公司 2021 年年末总股本 440,726,3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 66,108,957.60 元(含税)。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金额按最新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因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
17,453 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由 440,726,384 股增加为 440,743,837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0,743,8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9994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第一个行权期,因本次权益分派需要,公司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暂停自主行权。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0,743,837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4999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4994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998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14999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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