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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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06:59:58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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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预计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371,767,114股),每10股派发现金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230,602.68元。

  2、2022 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4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7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74,547,114股减少至2,371,767,114股。

  3、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00股后的2,371,767,1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5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与北清路交汇处东南角四维图新大厦

  咨询联系人:孟庆昕、秦芳

  咨询电话:010-82306399

  传真电话:010-82306909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关于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的财富号 2022-06-10 06:59)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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