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0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410,00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 号文)的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0,0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03,660,003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共涉及 9 名股东,分别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石灏沣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伟、韩建华、李世爽、刘建欣、乔保刚,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期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39,410,003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9.60%,将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 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0,000 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03,660,003股。
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6,860,000 股,预留授予 200,000 股。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最终首次授予实际登记完成 6,780,000 股,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3,660,003 股变更为 410,440,003 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以 2022 年 4 月 18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已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最终预留授予实际登记完成180,000 股,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0,440,003 股变更为 410,620,003 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肖辉枚、苏宇航、聂国强和冯准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0,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10,620,003 股变更为 410,500,003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410,500,003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 9.60%。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石灏沣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承诺方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但承诺方合计持有爱玛科技股份比例低于 5%以下时除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式减持的,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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