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悦智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喜悦智行资讯
2022-06-08 19:39:31
  • 6
  • 5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6-09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2-041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
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30,000,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30,000,000 股。若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0,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