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地铁设计资讯
2022-06-08 17: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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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09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经 2022 年 4 月25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公司上市时做出的“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承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结合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1)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按母公司单体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20%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金 69,118,942.16 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31,779,999.84 元。

(2)现金分红方案: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现金红利160,004,000.00 元,母公司结余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171,775,999.84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91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 08*****727 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777 珠海科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744 珠海科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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