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39:四川路桥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四川路桥资讯
2022-06-07 19: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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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08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88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47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A股 2022/6/14 - 2022/6/15 2022/6/15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804,943,88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58,323,627.83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A股 2022/6/14 - 2022/6/15 2022/6/1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 1)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注 1: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实施战略重组,新设合并成立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已由铁投集团变更为蜀道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新设合并产生的权益变动尚需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过户程序,但铁投集团名下的股份的所有权由蜀道集团享有。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
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47 元;待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率为 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23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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