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2-03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7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新区办公楼50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长金先生
(六)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621,570,5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37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
表股份 442,507,0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16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
代表股份 179,063,4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20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9,479,1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4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
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9 人,代表股
份 9,479,1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463%。
(七)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6,728,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10%;
反对 4,8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90%;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7,0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184%;反对 4,84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0805%;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2>表决结果: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6,726,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07%;
反对 4,84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93%;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5,1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984%;反对 4,84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006%;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2>表决结果: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表决情况:
反对 4,8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90%;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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