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盛弘股份资讯
2022-06-02 17: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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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02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方兴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8,79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8997%)的控股股东、董事方兴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10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

公司今日收到方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方兴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796,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899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方兴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

4、减持数量和比例:方兴先生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4,105,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00%。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敏感期不减持)。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敏感期不减持)。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方兴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兴出具的承诺

(1)自盛弘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盛弘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盛弘电气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盛弘电气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盛弘电气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公司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盛弘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6)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将由盛弘电气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盛弘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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