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图控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云图控股资讯
2022-05-30 20:37:31
  • 3
  • 6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5-31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2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10,1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回购股份5,150,800股后的股本1,004,949,200股为分配基数。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01,979,680元=1,004,949,200股×0.4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3979602元/股=401,979,680元÷1,010,100,000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79602元/股。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10,1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和回购专户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五)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5,150,800股公司股票。

二、权益分派方案

(一)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0,1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150,800股后的1,004,94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已回购的股份5,150,8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641 宋睿

2 01*****737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