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和兴资讯
2022-05-30 18: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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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31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155,828,704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不送红股。在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828,70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5,828,70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33,743,05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将于 2022 年 6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的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的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9 日。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 233,743,056 股摊薄计算,2021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052 元;

2、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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