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桂发祥资讯
2022-05-30 16: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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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31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2-024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采用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公司于 2019 年度实施并完成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931,705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分配基数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数量,即 200,868,295 股为基数。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得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31,705
股后的 200,868,2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现金分红
总额=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0,130,244.25 元 =200,868,295 股×0.1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204,800,000 股)保持不变,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现金分红总额折算到每一股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47120 元/股计算。(除权除息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0.147120 元/股=30,130,244.25 元÷204,800,000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7120 元/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32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乔璐
咨询电话:022-8811118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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