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3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科”、“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完毕。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安信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5.21元/股于2022年5月11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05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鑫汇科于2022年5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5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截至2022年5月27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05万股,买入股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14,879,233.64元(含经手费、过户
费),最高价格为15.21元/股,最低价格为13.24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14.16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安信证券已共同签署《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 实际获配 延期交付 限售期
号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股数 股数 安排
(万股) (万股)
1 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2.50 52.50 6个月
伙)
2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 32.50 32.50 6个月
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青岛晨融鼎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0.00 20.00 6个月
(有限合伙)
4 西安开源创享汇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0.00 / 6个月
(有限合伙)
5 北京聚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 6个月
6 上海拿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拿特开源水到 10.00 / 6个月
渠成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 / 6个月
合计 140.00 105.00 /
安信证券自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发行数量限额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年5月27日)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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