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
中国重汽资讯
2022-05-27 17: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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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8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2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44 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低于 5,874,347 股(含)且不超过 11,748,693 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3 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分别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和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亦经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回购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现将有关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股票近期二
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A 股股份)。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确定回购股份(A 股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74 元/股
(含)。由于公司在 2022 年 5 月 25 日对外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22),按公司 2021 年末总股本
1,174,869,36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
鉴于本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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