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卫星化学资讯
2022-05-26 20:55:45
  • 8
  • 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5-27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7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720,071,5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3,423,900股后,应分配股份数为1,716,647,629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2年5月25日,公司“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公司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增加3,423,900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20,071,529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992037股,派发现金3.493033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720,071,5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9303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4373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2037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9860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493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20,071,52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06,730,447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6日。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2022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2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
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3 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