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4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
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8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上述草案及其摘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并未正式生效。
(六)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49.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49.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八)2022 年 4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 449.8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九)2022 年 5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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