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2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美凯龙资讯
2022-05-20 19: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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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1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4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回购价格区间、股份用途及回购期限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均包含本数) 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11.04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股东不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暂无于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减持公司 A 股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转让股份将被依法注销;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并综合
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进行本次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为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日的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7.36 的 150%,即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04
元/股。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的价格区间。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均包含
本数),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按照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3 亿元、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1.04 元/
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7,173,91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354,732,673 股的 0.62%。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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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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