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朗特智能资讯
2022-05-18 20: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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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9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唐惠玲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拟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 m.c n)。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公司董事欧阳正良、李岩慧、
兰美华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 表的意见,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公司董事欧阳正良、李岩慧、
兰美华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和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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