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55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9当代01资讯
2022-05-18 1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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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7

债券代码: 155557.SH 债券简称: 19当代0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 年度第十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

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二年五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受托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受托管理

人”)编制。中航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当代节能置业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中航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航证券书面许

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航证券作为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9 当代 01”,债券代码:

155557.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当代节

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如下:

一、本次债券批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 2019〕 1233 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 9.4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2019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为 8.80 亿

元的“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 19 当代 01”。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 债 券 简 称 及 代 码 : 简 称 为 “ 19 当 代 01”, 债 券 代 码 为

“ 155557.SH”。

4、发行规模:人民币 8.80 亿元。

3

5、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

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80%。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第 2 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

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8、计息方式: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止;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30 日

起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止。

11、付息日: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30 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30 日。以上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本金兑付日: 2022 年 7 月 30 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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