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回购股份报告书
开能健康资讯
2022-05-17 2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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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7


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健康 公告编号:2022-033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元”指人民币,下同)且不低于 3,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7.5 元/股的条件下,如按回购金额上限 5,000 万元,回购价按上限 7.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66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6%;如按回购金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价按上限 7.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风险提示:①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②若有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③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或授出的风险;④若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同时也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的充分考虑,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份上市,上市时间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金额不大,与公司账面现金、净资产等的比值均较小,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即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变化不大,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7.5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后续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000 万元(含)(“元”指人民币,
下同)且不低于 3,000 万元(含)。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7.5 元/股的条件下,如按回购金额上限 5,000 万元,
回购价按上限 7.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66.6666 万股,约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1.16%;如按回购金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价按上限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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