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回购报告书
宇信科技资讯
2022-05-17 19: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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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7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均含
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 元/股(含本数,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经营可持续、健康和长远稳定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业务发展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均含本数)。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五)拟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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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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