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7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0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
量为 258.5540 万份,占公司 2022 年 5 月 11 日总股本的 0.58%。第二
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10.05 元/份(调整后),行权模式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为 2020 年 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3 月 7 日。在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0年 3月13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等。
4、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75 元/份调整为 10.35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1,000 万份调整为 1,300 万份。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
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披露
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公司于 2021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由于公司 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6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独立董事对本次部
分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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