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2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2 年 05 月 06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05 月 06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800.00 万元,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40,0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20,0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0,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0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0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0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05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0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8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2 08*****850 北海诚誉投资有限公司
3 08*****803 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4 08*****813 赣州新业成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