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2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2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
前公司总股本 160,37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56,6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48,112,500 股。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375,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3.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0,375,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8,487,5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4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 03*****301 张敏
3 08*****892 长沙科源同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3*****016 张志明
5 03*****454 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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