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1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8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订本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郭建民先生、周凯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郭启勇先生、黄智华先生和谭兆春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郭建民先生、周凯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郭启勇先生、黄智华先生和谭兆春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激励对象丧失股权激励对象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将其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调整后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或确认文件;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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