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0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7 号)同意注册,隆华新材获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60,000,018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30,000,01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68,065,84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85.6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61,934,17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4.4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093,634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0.9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上市
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根据公
司《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093,634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0.9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755 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 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
序号 限售类型
数量(股) 本比例 量(股) 份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01 4,093,634 0.95% 4,093,634 0
配售限售股份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不含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