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高珊事件吧,
术之于道
2022-04-29 21: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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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珊在上市之初没有持有公司股票,这一点在上市公告书中有,而当时高珊老公买卖股票说是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
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上述规定,王耀
辉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123元上交公司。高珊是公司高管不错,但是他不是持有百分之五的高管,这一点在十大流通和十大股东中都可以看到,所以人家根本不构成违犯纪律,不该被点名挨罚,123元不多,可是因为这个消息,让很多散户坚定持股了,甚至加仓了,因为大家都很聪明的看到了高珊老公买的2200股,而不是卖的100股。因为这123元,估计赔了不知多少倍了吧。这种证监会又不能说什么,因为我是高管,虽然我没有达到比例,但是以后我万一达到了呢,所以我提前认知这种错误。我就错了。人家态度好,是不是很无语啊,聪明反被聪明误啊。我当时就觉得这个本不该被罚的,还以为公司很严明,我要是看懂了这个,估计我就减仓了,可是我当时还觉得自己聪明呢?因为我就是看到了那2200股的买入更坚定持股了哈哈哈,我就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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