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 年 4 月 26 日,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激励计划》”)、《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18 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因限制性股票 2021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4,567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154,567股,公司股
份总数减少 154,567股,公司总股数由 227,954,505 股减少为 227,799,938 股。(公
告编号:2022-014、2022-015、2022-01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工作日 9:30-12:00;
13:00-17:3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1-61002983
5、传真号码:021-61002388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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