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6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哈药股份资讯
2022-04-27 18:59:27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3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9.90 万股,回购价格为 1.36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520,541,076 股减少至 2,520,142,076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2,520,541,076 元减少至2,520,142,076 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
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7 号
2、申报时间:2022 年 4 月 28 日起 45 天内 9:30-11:30;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马昆宇

4、联系电话:0451-51870077

5、传真号码:0451-51870277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