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1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6%。
2、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彩虹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30.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21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自2020年12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6,073.2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8,103.2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41,524,879.00股,其中: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31,540.00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41,278,639.00股,高管锁定股份数量为14,7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但未办理股份确权登记,上市当日暂存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
证券账户”的部分股份,由张学忠、袁蓓等8户股东所持有,现已完成确权,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6%。确权登记并解除限售后,将于2022年5月6日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内余207,540.00股,待相关股东确权后上市流通。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其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
3、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股东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6%。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8 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 张学忠 1,200.00 1,200.00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2 袁蓓 2,400.00 2,400.00
3 杨左 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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