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25:天安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天安新材资讯
2022-04-25 19: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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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三年。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吴启超先生、陈贤伟先生、白秀芬女士、沈耀亮先生、宋岱瀛先生、洪晓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徐坚先生、安林女士、李云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第三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相关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3、同意吴启超先生、陈贤伟先生、白秀芬女士、沈耀亮先生、宋岱瀛先生、洪晓明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意徐坚先生、安林女士、李云超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1、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黎华强先生、王东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丘惠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一: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启超先生,中国国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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