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贡凯军)
本人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1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7 次,亲自出席 5
次,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2 次。因公务原因,本人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但均事先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后,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本人未来将妥善安排时间,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形。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4 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意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类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3 月 20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的议案》 同意
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14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
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5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同意
十二次会议 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三届董事会第 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6日 十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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